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![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](https://i.imgur.com/9rbDwju.jpg)
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教育,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及服務;其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第三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教育部;在直轄市為 ...
![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](https://i.imgur.com/9rbDwju.jpg)
第 一 條 為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、家人關係,健全家庭功能,特制定本法;本法 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。
第 二 條 本法所稱家庭教育,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及 服務;其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第 三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教育部;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;在縣(市 )為縣(市)政府。 本法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時,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。
第 四 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家庭教育法規及政策之研訂事項。 二、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之研究及發展事項。 三、推展全國性家庭教育工作之策劃、委辦及督導事項。 四、推展全國性家庭教育工作之獎助及評鑑事項。 五、家庭教育專業人員之職前與在職訓練事項及人才庫建置。 六、家庭教育之宣導及推展事項。 七、推展國際家庭教育業務之交流及合作事項。 八、其他全國性家庭教育之推展事項。
第 五 條 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推展地方性家庭教育之策劃、辦理、宣導及督導事項。 二、所屬機關、機構、學校等辦理家庭教育工作之獎助及評鑑事項。 三、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、機構、學校、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及志願工作人 員之在職訓練事項。 四、推展地方與國際家庭教育業務之交流及合作事項。 五、其他地方性家庭教育之推展事項。
第 六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遴聘(派)學者專家、機關、團體代表組成家庭教育諮詢 委員會,其任務如下: 一、提供有關家庭教育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。 二、協調、督導及考核有關機關、團體推展家庭教育之事項。 三、研訂實施家庭教育及服務措施之發展方向。 四、提供家庭教育推展策略、方案、計畫等事項之意見。 五、提供家庭教育課程、教材、活動之規劃、研發等事項之意見。 六、提供推展家庭教育機構提高服務效能事項之意見。 七、其...
家庭教育法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法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法§12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法§13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法沿革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家庭教育相關法規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| 台中監視器地圖
![](https://i.imgur.com/9rbDwju.jpg)
三賢街與自由路口監視器 ( 東區分駐所 )
三賢街與自由路口有監視器嗎?以下為該地區及路段監視器數量、管轄派出所(分局)等資訊:年份:102 年分局:第三分局所別:...